私家车跑顺风车,算不算改变车辆使用性质,出了事故,车险能不能赔?我们先来看个案例:小李是打工一族,每天下班的时候都会在平台发布个顺风车信息,有一天在路上小李的车辆与同向行驶的货车发生了交通事故,造成损失5万元,但保险公司却拒赔了,理由是事故发生时,小李将私家车变成营运车辆,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。但是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小李在平台注册的是顺风车,而且也没有向乘客收取超过平台标准的费用,因此可以认定并非营运行为,法院最终认定的保险公司拒赔理由不成立,判决保险公司向小李同学支付车辆修理费和施救费。
根据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相关规定,顺风车与网约车并非同一概念,网约车是以营运为目的,车辆和从业者均需符合相关条件并经一定审核程序;
而顺风车也称为拼车、私人小客车合乘,由出行路线相同的人分摊通勤成本的共享出行方式,行驶终点为车主既定的目的地,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,因此顺风车业务不属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,目的在于互助,而不是营运。
单纯的顺风车,是司机与出行路线相同的乘客共同分担出行成本,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共享出行行为,观上并不会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,本质上没有改变车辆使用性质,所以保险公司也不得以此为由拒赔,你了解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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